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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管办分离”流产 新方案涉嫌违反体育法
2012-02-03 08:52:4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19次 评论:0

    当足球遇到金牌,当足球改革遇到奥运年,不得不步步退让,稳定成了最重要的任务。在奥运年举国体制的一盘大棋之下,作为中国体育职业化先行者的足球改革势必不能影响或干扰其他金牌项目的正常备战,小中心大协会的足球改革被搁置,将于2月9日执委会和特别代表大会上审议的最新管办分离改革方案显示足管部门将进一步收紧权力,维持稳定已成了新一年的主旋律。而房地产足球和反赌打黑涉案俱乐部的后续处理,也有维稳的指向。如何在稳定下求发展,是中国足球2012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足协成立联赛委员会 新方案根本谈不上“管办分离”

  春节前夕,足协给各会员协会发去了最新的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方案,并定于2月9日在香河召开执委会和会员协会特别代表大会审议。这个半年前就开始酝酿的“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在近来遭遇来自各方的阻力后,管办分离的改革力度和范围一步步后退,维持稳定成了管办分离的中心思想。

  最新方案提出,中国足协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来对职业联赛进行管理,理事会下设执委会,同时下设一个全新的 “执行局”,执行局长将由中国足协推荐担任。在取消中超中甲委员会后,执行局下又成立了一个竞赛部来负责管理联赛,同时还下设媒体公关部和联赛发展部,同时执行局还负责赛区委员会的管理。透过无比臃肿而且琐碎的管理架构,原来众所期盼的总局下属的足管中心与足协剥离的管办分离的设想已不见踪影,唯一提到分离的只是一句“把办赛职能从足协剥离出去”,按照这个方案,国家体育总局和足协还将实行牢固的管理体系,根本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管办分离”。

   “小中心大协会”方案曾受到圈内外的一致认可

  2010年初,在足坛“反赌扫黑”深入进行之时,总局接到上级的指示开始酝酿对足协进行改革,这背后也有着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体育改革的大背景,随后足协高层开始做“管办分离”的改革方案,经多方调研,在总局指导之下,足协酝酿和设计的“小中心,大协会”的改革方案基本得到了认可。这一方案的要点是,总局在缩编足管中心后,将足管中心撤回体育总局办公,中国足球的所有事务都将交由中国足球协会全权负责,并明确表示在2012年初就开始实施。

  这一改革方案彻底告别过去几十年来总局下设足管中心以行政手段借“中国足协”的名义掌管中国足球的历史,而过去饱受诟病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象将被终结,这个方案得到了圈内人的一致认可,并被认为是“对中国足球重新恢复信心”的一个方案。同时,中国足协将重新划分机构设置,恢复重建技术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女子委员会等十七个委员会,这也与国际足联和亚足联以及其他会员协会作为民间团体形式设立的机构一致,充分理顺工作职能和效率。

  最终放弃总体改革思路 只是中超商务开发独立运行

  随后这一方案拿到了足协内部会议桌上讨论,蔡振华也数次参加足协的讨论,但是随着改革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后,出于“维稳”的想法,足协暂时放弃了总体改革思路,只专著于职业联赛的改革,这与“红山口会议”等过去历次改革出现的情况相同,特别是中超联赛又被推到了“锋线”上。

  为了赶在3月份的中超联赛前出台,足协把这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放在了职业联赛的“管办分离”,经过无数次会议后,最后赶在春节前拿出了一个全新的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在足协制定的时间表上,2012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今年中超赛季前启动新的职业联赛管理机制,在中超联赛商务已经独立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职业赛事职能独立管理和运行,但这与“管办分离”的最初设计已面目全非。

  为了“赶时间抢进度”完成这项工作,足协定于2月9日在香河召开执委会和会员协会特别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另外,还将通过召开足代会来修订中国足协章程。

    新方案涉嫌违反体育法 管理机构臃肿执行力存疑

  问题在于,这份方案有着很多的硬伤,不仅违背了足球管理的惯例,甚至还违背了《体育法》。我国的《体育法》中第三十一条就明确,“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从法律上而言,只要是中国进行的任何足球竞赛都应该由中国足协负责管理,可是这份方案却“将办赛职能从中国足协剥离”,这一提法在法理上就很成问题。

  而且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并没有令人惊喜的地方,反倒使得职业联赛的管理过于复杂,令人产生眩晕感。中国足协将下设“职业联赛理事会”,理事会不仅管理执委会,还“指导”中超公司,执委会又下设执行局,执行局负责管理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部、媒体公关部、联赛发展部以及足协其他委员会下设的裁判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三个派驻工作组。

  这是一个无比臃肿而且琐碎的管理架构,因此改革方案不仅复杂、而且凌乱,管理层次的增多在执行力上也必然会受到影响,而对管理而言执行力是第一位的。新方案中,不仅没有任何足管中心与足协分离的迹象,甚至还强调了“逐步理顺和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和中超公司的分级管理层次”,按照这个方案国家体育总局与足协还将实行牢固的管理体系,根本谈不上“管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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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足协、奥运、职业联赛、管办分离、中超、体育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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