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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新型城镇化需改变体制上的一些缺陷
2013-11-28 16:30:0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68次 评论:0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经济学家吴敬琏24日在上海指出,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和三中全会所决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相联系,来改变体制上的一些缺陷。

  吴敬琏24日出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办的“2013新型城镇化论坛”发表演讲时分享了他对中国新旧城镇化发展的一些基本看法。

  吴敬琏认为现在中国城市化水平还太低。相对于新型城镇化,他说旧型城镇化有三大特点:土地城市化优先于人口城市化;“摊大饼”式城市发展;建成的城市运作效率很低,产生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

  吴敬琏说,“摊大饼”式城市发展使得中国出现一个很特别的情况,即一方面大拆大建,侵犯民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小城市发展不足,同时又有特别多的特大规模城市。这样的城市运作效率很低。

  吴敬琏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政府主导了城镇化的过程,把造城当成是提高政绩的重要甚至是主要手段;二是土地产权制度导致的土地财政;三是行政级别是层级化,越是上级的城市支配资源的能力越大。这些体制决定了不管怎么号召新型城市化,执行者实际做的还是旧型城市化。

  吴敬琏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相关规定,都有利于推行更有效率的城镇化。但是推行起来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一类问题是现在的利益格局所造成,比如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收入和土地收入,那么就影响城市化过程当中的其他利益主体。这些来自意识形态和原有利益格局的阻力先要排除。另一类问题是存在实际困难,因为现在各个环节经过磨合大体上可以协调运转,当推行改革时,不能不顾实际会发生的困难。比如,《决定》说地方政府可以发债,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债,谁对债务进行负责,怎么监督?市场怎么监管?这些问题需要去解决。(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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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新型城镇化   缺陷   吴敬琏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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