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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继续整顿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
2012-03-21 10:18: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975次 评论:0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19日在上海联合召开全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会议。据悉,符合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已进行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清理整顿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召集人、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指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认真落实、扎实推进,零售商积极响应、认真配合,协会等行业组织主动参与、加强自律。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经结束,符合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姜增伟强调,清理整顿违规收费,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理整顿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不移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姜增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清理整顿方案。各地要制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方式、步骤、频次、部门负责人、相关要求等。要认真研究企业自查自纠报告,掌握情况、分析问题;通过座谈、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供应商意见。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要覆盖本辖区符合清理整顿范围条件的所有零售商及门店,对检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处理,对发现自纠不到位的要严格监督整改,对接受的零售商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要及时调查,对于确实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形成部门合力。部际协调小组和各地协调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各地之间要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作用,善用外力推动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的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分别发言,就深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上海市商务委、北京市商务委、山西省商务厅、上海市物价检查所、江苏省工商局负责同志交流了工作经验。大型零售企业总部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代表,部分地区物价、公安、税务、工商部门代表,以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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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商务部、继续整顿、零售企业、供应商、违规收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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