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4亿元支持县乡协同发展的内贸流通体系建设。
首先,自治区支持构建以旗县为中转、村级服务站点为基础、到户配送为终端的城乡一体综合配送体系,提升电商村站覆盖率,打通农村电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即通过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兴建村、镇级电商服务站,大幅拓展物流覆盖范围;通过支持多地配置全自动快递分拣设备,显著提高分拣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形成双向畅通、运转高效的货物供应中转和集散基地。
其次,内蒙古支持全区范围内打造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的县域商业体系。即通过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升级改造集贸市场、建立电商示范基地等措施,高效串联产业上下游集群,加强资源整合,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形成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县域电子商务流通体系。
财政支持动能不减,业态发展势能已显。近日,商务部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第一批全国农村电商“领跑县”案例集,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右前旗、伊金霍洛旗等6个旗区分别入选。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锚定县域商业发展用足用好财政资金,持续支持县乡协同发展的内贸流通体系建设。
稿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