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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腐案宣判 十二年或为上限
2012-02-17 13:53: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53次 评论:0

周伟新案 黄俊杰案 吕锋等人案件 陆俊案 万大雪案对张建强、杨一民等人宣判

    最高12年服刑在辽宁

  足坛反腐案今日宣判

  今天,在丹东的瑟瑟寒风中,立案、取证、调查、庭审近三年的中国足坛反腐系列案,将在丹东中级法院进行第一批案件的一审宣判。过去近三年时间里,足坛反腐案已经牵动了太多人的神经,引起了太多的关注,而这一次的宣判,是否意味着中国足球将告别不堪的过去,迎接一个崭新的未来呢?

  关注 十二年或为上限

  今天和后天,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第一批案件,将分别在丹东和铁岭进行一审宣判。与外界臆测的“张建强恐获刑20年”、“最高死刑或死缓”不同,第一批57名受审的嫌疑人中,最高量刑应该不会超过12年,“黑哨”们的量刑或将低至10年以下。

  2003年,“黑哨”龚建平因受贿37万,被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当时的罪名是“企业人员受贿”。但2006年的新司法解释对新一代黑哨稍有益处(足球裁判受贿被确定为商业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这也就意味着,所有黑哨的量刑都很难达到10年。

  不过,对于身为足协官员的张建强和杨一民来说,量刑可能会稍重。2月18日,张建强和杨一民将在铁岭迎来宣判。因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两人所获刑期将为首批开庭受审嫌疑人中最高的。

  措施 庭审有准备 服刑在辽宁

  据悉,为了避免出现当年龚建平在宣判时,因身体不适需要吸氧等意外情况的出现,丹东和铁岭法院都提前安排了医疗小组待命。

  而在犯罪嫌疑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就要由看守所转移到法院。根据法律,这些人都将在辽宁服刑。根据我国目前的监狱管理体系以及服刑罪犯的管理制度规定,除个别被判处一年以下或是余刑不足一年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完剩余刑期的,其他被判处一年以上或是余刑超过一年的罪犯,都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交由当地监狱服刑。这就意味着,这些人大部分都将在辽宁服刑。

  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说,现在还无法判定这些人会在哪个监狱服刑,相关方面会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押送方便,还有就是便于家属探望。“通常情况下,也有人会被押送到原籍所在地的监狱,但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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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足坛、反腐、黑哨、受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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