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2012-08-24 16:54:30 来源: 作者: 【 】 浏览:629次 评论:0

    8月23日,是我国《商标法》颁布30 周年纪念日。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1053.6 万件,累计注册717.5 万件,有效注册609 万件,均居世界第一。

  30年来,我国已基本构建起以《商标法》为基础,以《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部门规章为补充,内容完备、体系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称赞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商标局。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指定最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

  “三个第一”成就商标大国

  说30年来商标法治观念空前的深入人心,绝非套话,尤其是近年来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普遍提升,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我国商标年申请量由2万件上升至约150万件,累计申请量由7万余件上升至千万件以上。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到1053.6万件,累计注册量717.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09万件,取得了商标的“三个世界第一”,成为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大幅度增加,逐年大幅跃升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远远超出了现有的商标审查能力。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逐年不断延长。审查周期一度超过3年;商标评审待审案件积压近5.5 万件,积压周期长达13年。这样的周期像巨石,沉重地压在国内外市场主体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心头。

  针对发展带来的这一有碍发展的沉重问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三年解决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三五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用三年时间解决了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问题,赢得了国内外社会的一致赞赏。为商标事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查处侵权案近72万件

  30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速高效的优势,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成为了商标权行政执法的主力军。据统计,1983年至2011年,全工商行政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1.56万件。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奥运会、世博会等专有标志等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要领域,注重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自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在国务院部署的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07万件,占各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总数的58.16%。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推进部门间执法协作,努力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引导国内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建立健全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机制,提高企业海外维权意识和能力,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营造良好的商标权保护环境。2011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2053件(一标多类),自1989年我国加入马德里联盟以来年注册量首次突破2000件,位居世界第七,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

  商标网开通提速信息化

  30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双轨制”,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日臻完善,商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

  30年来,寓服务于管理、以监管促发展,是工商部门商标工作的基本特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行政指导作为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手段,通过设立品牌指导机构、实施分类指导等,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商标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3年,“中国商标网”开通,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门户网站,年点击量从2008年起就连续保持在20亿次以上。不断拓展的信息化服务手段,使中国商标管理日臻科学规范,逐步实现了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升级开通了网站英文版,为国内外申请人咨询和办理业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渠道。

  第三次修法正在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为基础,以《特殊标志管理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为补充,涵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方面的现代商标法律制度。

  据介绍,截至2011 年底,我国现行有效的商标法律1部、行政法规5部、行政规章8部、司法解释7件。我国还先后加入或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等6个商标国际公约,为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和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里通紧锣密鼓地进行。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中国、名副其实、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石武客运专线郑武段开始运行试验 下一篇“粮食”艺术展呼吁都市人群关注..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