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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怎能变成“破坏性试验”
2011-12-09 16:59: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849次 评论:0

    12月5日上午7时30分许,合肥包河大道在建高架桥“贝雷梁”发生险情,重300多吨的钢梁朝东侧严重歪斜。调查得知,事故导致在梁内施工的10多位工人受伤,其中6人赴医院检查救治,1人因手臂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官方发布称,此次事故是“正常的破坏性试验”。

    真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突发事件不断推出新名词,相比之下,昔日的“楼歪歪”、“桥脆脆”明显就是小儿科。一句“破坏性试验”,倒下的桥梁就不仅名正言顺,而且还披上了科学试验的外衣。

    不过,这个试验也确实够逼真的。安全事故发生了,“破坏性试验”的说辞俨然有“反正我是信了”的傲慢,但是这种低估公众智商的说辞确实让人很受伤。

    其一,事故发生后,项目方称只有“一过路工人不慎被擦伤”,伤势无大碍。实际情况是,记者调查得知,当天上午确实收治了好几个被挤压受伤的民工,已有多人出院观察,但有3人已经入院救治,“其中一人骨折,正在手术中。”如果是试验,应该事先通知撤离并做好相关安全准备,为何工人全然不知,且事发之际还在施工?

    其二,记者获悉,该梁体经过工人20多天紧张施工,在4日才成功合龙,不想在合龙后,次日就发生倾斜险情,这也导致工人20多天的辛苦打了水漂。如果是预先设计,试验方案何在?就算有方案,这个“正常破坏性试验”方案的代价也真是太大了,且不说倒塌桥梁本身的巨额费用浪费,人身安全也没有保障。

    面对事故,我们已经看到许多花样迭出甚至与导致事故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的原因,而总结这些“原因”,无非是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责任方与监管方的责任一一撇清。事实上,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如此流行,还在于谎言揭穿的后果无非是相关部门认个错,对公众发个言;若没有,便万事大吉。

    诚然,任何工程都不能确保不出现一点纰漏,但处理事故的方法、对事故认定的回应,却体现出对民心、民智乃至对政府诚信的考验。把事故原因归结为“临时工”、“坏天气”这些经不起一点推敲的借口,不仅把自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更是对法律的践踏、对公众智商与感情的愚弄。所以,相关部门在调查揭露真相的同时,也应加大对责任方的依法追究,否则,“破坏性试验”这样的雷词雷语还会不断出现。(赵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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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政府诚信、突发事件、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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