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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的药品 夺命的药价
2011-11-22 09:30:01 来源: 作者: 【 】 浏览:845次 评论:0

    在中国,药价虚高已是人所周知的事情。但是,药价虚高到什么程度,不是业内人士,恐怕难以知晓。

    据调查,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4毫克的氢溴酸高乌甲素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52元,中标价为16元,医院零售价为18.4元,中间利润超过3400%(3438%)。3400%!如果不是记者与业内人士的“里应外合”,人们可能终生也见识不到这种超过一般人读数常识的百分比。然而,这个百分比还不是最离谱的。

    也据调查,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竟然高达6500%以上。

    6500%,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啊!说这是一个夺命的数字,一点也不为过。

    治病的药,夺命的药价,这是许多普通中国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玩命赚钱、拼命攒钱、最后舍命赔钱、倾家荡产于一病,这是许多人的人生三部曲。于是,浓缩这样的人生,人们的一生似乎就是为了那场夺命的一病而忙活。然而,夺人一命的,难道仅仅是那宿命中必定出现的一病吗?

    现时中国药品的生产定价、招标采购、销售流通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福利提升的一个重大障碍,在相当程度上已经侵吞、蚕食掉了经济发展带给国民的福利增加部分。因病而倾家荡产、因病而致举家赤贫、因病而使家属背上终生债务的现象比比皆是。夺命的药价,把一国国民就医看病的普通福利,“提升”成了一种“拼钱”的特权。

    问题是这种虚高药价现象的存在远非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而且还就是在屡次“整顿药价虚高”之后,这种现象仍堂而皇之地存在着。并且,这种现象的存在,也绝非是“3400%”和“6500%”那样的孤立现象。就在调查者随机选取的20种常用药品中,几乎所有药品从出厂到医院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一些用于治疗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药品,从出厂到医院零售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400%……一个实际的例子是,一种治疗妇科病的常用药出厂价为7元,中标价56元,7元钱中,药厂挣1块钱左右,此外,从7元到56元差价的49元被分摊给医药代表、医药公司、医院和医生,这样,该药品的中间利润最终超过了800%!这样的超级利润水平,可能也只有毒贩的买卖可资一比吧。

    然而,更大的问题却在于,就是如此普遍虚高的药价,竟然还普遍没有超过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上述那个现在医院零售价为每支21.26元、中间利润达6500%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仍然没有超过国家规定允许的其最高零售价每支35.9元!出厂价每支0.32元,“国家规定价”却达到每支35.9元,这种让“中间环节”都不好意思“摸高”接近的“规定”,根据到底何在,道理究竟在哪?

    如此看来,药价的乱象,“中间环节”的抬价谋财,完全是放任、放纵甚至是纵容、鼓励的结果。指望以这样的“国家规定”来治理夺命的药价、来提升国民的福利,不啻问道于盲、缘木求鱼。

    中国的药价虚高,难道真的成了难以治愈的绝症了吗?当然不是。从实际情况看,治理乱象,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也远非像一些人所渲染的那么复杂。现实中的许多事例都说明,治理这种乱象,“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或者说是表面是在“治理”,实际上却是在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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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价、药品、招标采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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