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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明年1月1日全面实行 部分项目变化较大
2012-12-10 16:46:1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32次 评论:0

    昨天上午,安徽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驾驶人考试方面的实施措施进行详细解读(新规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报10月9日6版《驾考十选四改为训考五项》)。交警部门明确表示,从2013年1月1日起,安徽全省驾驶人考试(包括补考)将全都按照新标准考试,这意味着到2013年1月1日,只要未拿到驾照的均要根据新规定进行考试。

    新老规定将无缝对接

    “两个规定中间不会设置缓冲期,绝对实行无缝对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科目一考试分为两个部分,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安徽全省科目一(包括补考)将按照新标准考试。对于很多正在学驾驶的市民来说,到了2013年1月1日,不管驾照考试到了哪一个步骤,或者只是报名未参加考试,只要未取得驾驶证的均要按照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参加考试。

    各类型汽车有细微区别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安徽省交管部门对小型汽车驾照考试科目二项目进行优化,更加注重实地操作,并将全部实行考试系统自动评判。

    交警介绍,新规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的部分项目:首先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第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第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交警部门介绍,2013年一季度,所有一、二等市级车辆管理所(10个)必须实现汽车类科目三考试电子与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2013年6月底前,所有市级车辆管理所要全部推行该考试模式。

    部分考试项目变化较大

    交警介绍,新规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增设了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同时,新规规定了各类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最低里程数,其中大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新规规定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

    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各类准驾车型科目三(包括补考)将按照新标准确定的项目、里程进行考试。交警部门解读称,新规规定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次数,对于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将不予计算。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123号令,2013年1月1日(含)之后初次申请或增加准驾车型取得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纳入实习期管理,并在副证上签注实习期相关规定的提示内容。

    稿源: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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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驾考新规、驾照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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