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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高校招生预留计划需向社会公开
2013-05-30 17:28: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23次 评论:0

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这是教育部日前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

据了解,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但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还要求,严肃招生纪律,各省级人民政府及高校招生委员会不得出台涉及点招录取及收费办法,严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加强与公安、民族事务、科协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特长及加分资格等重要特征信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以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承诺书为载体,加强招生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高考、阳光招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还要求,部分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区、市)招生。(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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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教育部、高考招生、预留计划、公开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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