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17-06-22 16:12: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026次 评论:0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从人民银行了解到,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人民银行制定了这一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北向通”。“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南向通”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标的债券为可在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人民银行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其他机构可代境外投资者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人民银行会同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北向通”下人民币购售业务、资金汇出入、外汇风险对冲、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实施监督管理。

  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债券通”获批。“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稿源:新华社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北向通   南向通   债券市场   投资者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两部门印发办法 政府收费公路试点.. 下一篇五部委发布“十三五”金融业标准..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