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71号
2013-11-04 16:32:3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32次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3年第7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200亿元,其中,3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5.00%;5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5.41%。
  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3年11月10日至2013年11月19日。
  三、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0%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0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10月30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